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由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以下簡稱“農村中心”)承擔管理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農業生物種質資源挖掘與創新利用”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預申報書形式審查與首輪評審工作已經結束,通過形式審查與首輪評審工作的項目將進入正式申報書(含預算申報)填報階段。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正式申報書填報要求
為加強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正式申報書和預申報書的銜接,預申報書的有關內容將自動關聯到正式申報書中,其中有些內容不允許修改,有些內容可以作適當修改,具體如下:
(一)以下內容不允許修改
1. 項目負責人、課題負責人。
2.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推薦單位、現有參與單位。
3. 所屬專項、申報的指南方向。
4. 項目下設課題數。
(二)以下內容不允許降低指標或大幅調整
1. 考核指標不能降低,但需進一步細化。
2. 主要研究內容不能減少和大幅調整,但需進一步細化;如需增加研究內容,應提交說明作為附件。
3. 承諾的配套條件不能降低(配套資金不能低于預申報書承諾資金數)。
4. 項目名稱可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調整。
5.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可根據實際需求補充參加單位,但參加單位總數不能突破指南規定的上限,且需補充新的聯合申報協議。
(三)補充人員及查重
“研究團隊”部分,應在預申報書已有項目(課題)負責人基礎上,補充填報其他參加人員,補充人員需滿足申報限項要求。按照指南要求,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超過2個。請利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核查。
(四)附件材料
1.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與所有參與單位之間的聯合申報協議,需明確各單位任務分工、考核指標、經費分配等,且需項目負責人、課題負責人簽字。
2. 企業資質證明。如企業作為參與單位的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如企業作為項目牽頭申報單位,還須提供該單位近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3. 項目配套經費需出具自籌經費來源證明,并明確配套金額。
4. 項目(課題)負責人隸屬單位與項目(課題)申報單位不一致的,需項目(課題)申報單位提供項目(課題)負責人受聘有效證明;
5. 項目負責人、課題負責人、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課題申報單位的誠信承諾書。
預申報階段已提供的上述相關材料仍視同有效,其中聯合申報協議內容不包含上述簽訂要求的需要重新簽署。
二、項目預算編報要求
(一)預算編報總體要求
預算編制需按照《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6〕113號)和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資金管理辦法》配套實施細則的通知(國科發資〔2017〕261號)中《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預算編報指南》的具體要求編制。
預算編制應結合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及參與單位現有基礎及支撐條件,根據項目(課題)任務目標的實際需要,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原則,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地進行編制。根據科技部有關要求,每個項目設定專項經費指導數,正式申報項目專項經費預算不得高于預申報數和經費指導數。
(二)預算編報組織要求
預算編制的責任主體是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常規項目以課題為單元編制預算,項目預算由課題預算匯總形成;揭榜掛帥項目按照揭榜掛帥項目有關要求編制預算。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負責審核、匯總、提交項目預算申報材料,并對項目預算的真實性和合理性負責。
具體預算編制要求詳見預算填報系統提示。
三、網上填報程序及要求
(一)填報程序
本次申報試行無紙化申請,請各申報單位嚴格遵循國家、地方各項疫情防控要求,創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視頻會議、線上辦公平臺等信息化手段組建研發團隊,減少人員聚集。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http://service.most.gov.cn)按要求填報項目正式申報書(含預算申報書)。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將以系統提交的申報書材料為準。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審核匯總各課題預算,確認無誤后,通過系統平臺提交。項目登錄密碼由項目所在單位科研部門分配。項目單位科研部門以單位管理員用戶登錄,為本單位項目分配密碼。未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中注冊備案的單位請及時撥打技術咨詢電話聯系。
(二)組織推薦
正式申報書填報不需要原推薦單位推薦提交。
(三)網絡填報的受理時間
網絡填報受理時間為2021年8月17日8:00至9月16日17:00,請嚴格按照網絡填報截止時間完成填報、提交。
四、業務咨詢
“農業生物種質資源挖掘與創新利用”重點專項業務咨詢電話:010-68598087
預算編制咨詢電話:010-68266525、68266280
國科管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10-58882999(中繼線)
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
2021年8月13日